除了特别过分的人身攻击和对未成年人的性犯罪,我没有在任何网络平台举报过任何网络用户。即使在lof看文看到毫无意义的强奸犯罪情节,作者刻意侮辱角色,或ooc到人神共愤,我做的也只是把该作者拉黑。如果遇到打不相关tag的,跳过不看便是,偶尔在评论里提醒一下。无法想象有的人包容度那么低,有一点不顺心意就吵架举报,幼儿园的小朋友都比他们成熟。
撕tag最好笑了,从原则上来讲作者可以打任何自己想打的tag,只是在公共网络平台上,发言者必定要适应用户群体的潜规则,才能和平。而这个潜规则完全是虚的,用户群体自己都说不清楚。
撕对家更好笑了,在同性情侣间代入异性发生性关系时的模式,从而决定关系双方的性格和相处模式,我看不出这和两性刻板印象有什么不同。如果有人要否定这一点,那请告诉我为什么不能接受对家,毕竟除了上床,AB和BA有区别吗。